欄目:政策法規 人氣:0 日期: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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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蛾P于做好推薦2019年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現將音樂學院2019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組織機構 組長:王勇 組員:卿揚、夏小曹、紀曄曄、曹茜、狄其安、李建林、陽軍 秘書:李湘宜、楊燁、李珺珺 二、推薦對象及條件 1、音樂學院201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具有高尚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 2、品行表現優良,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受處分記錄。 3、成績優良,截至2017-2018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平均績點不低于3.0,且無不及格必修課(重修后達到60分)。 4、大學英語CET-4考試成績合格(即達到CET-6報名資格)。 5、各實踐性教學環節成績良好,具備較好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 6、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并通過國家規定的體鍛標準。 三、推免名額 經學校根據教育部新政策以及各院系推免名額分配原則,我院2019年獲得推免的研究生名額為6名,可推薦人數為8人(上海大學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學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退役復學本科生推免名額不占我院推免計劃名額)。 四、推免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公平、保證質量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學校規定的管理辦法和程序實施,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 (二)、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的原則。除學習成績外,綜合考慮在各類高水平科技、文化、體育、藝術活動與競賽中的表現,以及在各類學生活動組織、管理、服務中的貢獻。 (三)、具體的推免辦法: 本次推免根據學生成績及綜合表現兩方面分別進行評分,得分相加后列出總排名。 1、學習成績排名(50分) 根據學生大一至大三所有學期成績的總平均績點進行排名。 2、綜合表現排名(50分) 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面試,集體打分后列出排名,面試時間為2018年9月13日周四14:00,地點:音樂學院二樓會議室。 具體打分項目包括: (1)思想表現15分 遵守校紀校規,無遲到曠課,首日教育無缺席,思想積極向上,身心健康,在大學期間獲得“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精神文明五十佳”、“百優團員”等各類獎勵或榮譽稱號。 (2)社會實踐15分 在校期間積極組織、參加各類學生活動,曾擔任校內外志愿者或學生干部、導生等,體現出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為集體做出一定貢獻。 (3)科研成績20分 發表學術論文,普通刊物每篇3分,CSSCI或北大核心及以上等級刊物每篇10分;參加大學生創新項目主持人按照校級4分、市級6分、國家級10分計算,項目參與人積分減半,參與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每項10分;獲得各類專業獎項,每項4分,如超過20分,按20分計算。 3、為落實《上海大學2018年征兵工作的通知》(上大內〔2018〕)精神,應征入伍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以上獎勵的本科生,退役復學后經本人申請,滿足我院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推薦條件,且進入我院上報學校推薦名單的,即可獲得我院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名額(名額排行根據在我院獲得推免名額學生的推免綜合成績順次而定)。 五、流程及時間: 1、學生本人到學院教務辦公室(音樂學院E101)申請,提交《上海大學音樂學院2019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成績大表、獲獎證書復印件,論文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時間為2018年9月11日—9月12日。 2、學院組織進行綜合表現考察面試,時間為2018年9月13日周四14:00,地點:音樂學院二樓會議室。 3、學院評出總名次及建議名單,在學院網站和櫥窗張榜公布,將推薦名單上報學校,學院公示日期為2018年9月15日—18日。 4、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材料,最終確定推免生名單。學校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報推免生名單,2018年9月20日—9月25日。 5、審核通過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注冊、網上支付,2018年9月25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