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政策法規 人氣:0 日期: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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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應屆生落戶打分細則 進滬落戶標準分為72分(今年的評分方法將另行公布),且用人單位和申辦者均需滿足一系列條件。下文是XX搜集的相關,歡迎閱讀!非上海生源應屆生進滬落戶標準分72分 通知7大關鍵點 一、引進上海社會經濟發展緊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是加強人才強市,培養和集聚各類人才的關鍵方法,對上海加緊建設含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不停提升城市關鍵競爭力含有關鍵意義。本市各相關部門、各高校和用人單位要從保持和增強上海人才優勢出發,認真做好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為吸引優異人才進滬就業營造良好環境。 充分發揮居住證和戶籍吸引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主動作用。深入完善管理和服務,強化以積分制為主體的居住證制度的主渠道作用。優先滿足上海建設“四個中心”和含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緊缺急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的落戶需求。 二、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在滬就業創業的正當權益,各用人單位應依據《2021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居住證〉和居住證積分方法》(附件1)和《2021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方法》(附件2)的要求,立刻為本單位錄用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辦理進滬就業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在和高校畢業生簽署就業協議時,不得在協議中要求“畢業生如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則和其解除就業協議”等相關內容。 三、嚴格規范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管理,用人單位須作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及居住證積分申請的主體,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它單位、個人代理申報。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于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范圍。 四、相關主管委辦局、在滬央企、市屬單位、部分區縣等申請材料受理經辦的機構(以下簡稱“受理經辦機構”),要認真審核下屬(轄)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并在5月10日前提交《受理經辦機構基礎情況及下屬(轄)用人單位統計表》。 五、相關主管委辦局、總部在滬央企、區縣、市級及以上開發園區要結合2021年度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在2021年5月20日前,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教委,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推薦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關鍵用人單位(以正式公文報送),并填寫《2021年引進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推薦關鍵用人單位情況統計表》(附件4)。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依據2021年度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關鍵領域的實際需求給研究認定。對于2021、2021、2021年關鍵用人單位退工率較高的,2021年將不再認定為關鍵用人單位。 六、各高校要認真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相關政策和具體手續辦理方法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引導畢業生到本市關鍵用人單位、關鍵領域就業,并認真為其做好相關申報材料的鑒證工作。各高等學校應該加強管理,嚴格審核畢業生的相關材料,確保畢業生材料的真實性。市學生事務中心審核發覺弄虛作假的,應取消畢業生落戶申請資格,并向市教委匯報。市教委將向相關學校通報情況并督促學校依據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組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應該書面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覺弄虛作假,視情節輕重,暫停直至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將失信信息記入誠信統計。對已騙取的本市常住戶口、居住證給注銷。對組成犯罪的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市居住證》和居住證積分各受理點要依據《2021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居住證〉和居住證積分方法》,切實做好受理及相關服務工作。 申請《上海市居住證》和居住證積分方法 一、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統一辦理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手續。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領取《通知單》手續。 (二)《通知單》的第一聯用于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第二聯用于辦理《居住證》積分對應材料。同時,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戶所需的《就業報到證》。 (三)領取《通知單》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二、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一)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到其實際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小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居住證》。 (二)申辦材料 申請辦理《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通常高校畢業生,應該提供以下基礎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