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政策法規 人氣:0 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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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20號)文件的要求,部分申請上海落戶手續的材料需經學校職業發展中心審核蓋章,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20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登記表》、《2020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等申請表中所填寫的獎懲類信息須經學院審核蓋章,學校職業發展中心復審蓋章; 2、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推薦表由所在院系就業老師處發放,本人填寫完成后須經院系審核蓋章,學校職業發展中心復審蓋章; 3、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須持用人單位蓋章的接收函或推薦表回執由學校職業發展中心發放(委托他人領取,須持本人簽字的委托書和雙方證件的復印件); 4、成績單在C樓自助打印或咨詢注冊中心; 5、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的蓋章須驗原件; 6、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獎項證書復印件的蓋章須驗原件,尚未領到發放證書的,須提供發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 7、最高學歷學習期間所獲發明專利證書的畢業生請提交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須驗原件,寫明學號、院系和手機號。如無法提供原件,提交的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須由院系或科研院驗原件蓋章。 8、辦理地點: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人文社科圖書館正北100米)。 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