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常見問題 人氣:0 日期: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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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一、政策依據 《楊浦區人才安居實施辦法(試行)》 二、申請單位條件 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均在本區且為以下三種企業類型之一: 1.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重點企業。 2.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潛力企業。 3.具有一定創新性并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稅的其他企業。 三、申請個人條件 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產權房需租房居住,未享受過人才公寓實物配租相關補貼,與所在企業簽訂兩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距合同到期時間至少有6個月有效期),且符合以下三類人員條件之一: 高層次人才 上年度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15萬元以上、暫無購房資格的企業高端人才。 緊缺急需人才 符合本區重點產業發展人才需求導向,在本區“濱江、大創谷、大創智、環同濟”等四大功能區內企業工作,在申請企業連續12個月社平工資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且繳費基數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社平工資1.5倍的人才。 應屆畢業生及海外留學生 符合人才引進落戶條件,有意愿落戶本市,且符合本區重點產業導向所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海外留學生。應屆生畢業時間及被本區企業錄用時間需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之間;2019年7月后畢業的海外留學生畢業回國時間至被本區企業錄用時間不超過兩年,且錄用時間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之間。 四、補貼人數 高層次人才 每家企業每年租房補貼享受人數不超過2人。 緊缺急需人才、應屆畢業生及海外留學生: 重點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按實繳納社會保險人數的30%設定補貼人數,且應屆畢業生及海外留學生與緊缺急需人才原則上按1:1配比,每家企業補貼人數合計不超過40人。 潛力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按實繳納社會保險人數的50%設定補貼人數,且應屆畢業生及海外留學生與緊缺急需人才原則上按1:1配比,每家企業補貼人數合計不超過20人。 其他企業補貼人數不超過2人。 五、補貼標準 高層次人才 給予每人8000元/月租房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緊缺急需人才 繳費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職工社平工資1.5倍、3倍的,分別給予每人1000元/月、2000元/月租房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 應屆畢業生及海外留學生 本科學士、碩士、博士分別給予每人600元/月、800元/月、1000元/月租房補貼,最長不超過1年; 注: 每月租房補貼總額不超過房屋租金。 同時符合不同發放標準的,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補貼。 六、申請流程 線上預申請 用人單位根據認定的企業類型,按照實施辦法制定《楊浦區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申請人員名冊》(附件1),并于9月10日之前將名冊電子表格、上年度任意兩個月的企業社保繳費通知書、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企業完稅證明的掃描件打包發送至受理郵箱:(郵件標題:企業全稱+2021年度楊浦區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申請)。 注:企業在制定名冊時需要自行排序,如預審時超出補貼人數則按照名冊順序進行末位刪減,電子名冊一經發送不可再做變更,請企業仔細核對確認名冊后再行發送。 線上預審 區公共人事服務中心預審用人單位制定發送的《楊浦區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申請人員名冊》,認定申請企業補貼總人數。 現場提交 用人單位攜帶區公共人事服務中心認定通過的《楊浦區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申請人員名冊》及名冊內所有申請人的個人材料、人才類別材料及企業材料(附件2),于9月24日之前交至受理窗口。 初審 區公共人事服務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提交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復核 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審議。 公示 審定通過的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補貼發放手續。 七、注意事項 1.本度企業享受的補貼總人數,以受理窗口按照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類型、相關申報材料,初審通過的最終補貼人員名單。 2.享受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的人才因購買產權房或本人離開企業單位的,本人及所在企業單位應當及時向區公共人事服務中心提出停發租房補貼。未及時提出而造成的損失,由個人及所在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個人行為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企業取消申請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