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熱點導讀 人氣:0 日期: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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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辦條件 (一)用人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且在2011年3月1日前注冊登記(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辦的企業除外)、信譽良好的各類直接錄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于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范圍。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12年受理工作啟動后一個月內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二)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已與第(一)款規定的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直接錄用協議);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和行為; 3.在學習成績、外語與計算機應用能力等方面達到以下標準: ⑴學習成績基本要求:應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⑵外語能力要求:獲得大學外語四級證書或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證書。 ⑶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獲得?。ㄊ校┘壖耙陨辖逃姓块T頒發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考試合格證書(文科專業學生為“一級”,理工科專業學生為“二級”。畢業研究生及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免于提交)。 所學專業為體育學類和藝術學類畢業生,其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三)根據《201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另行公布)評定后,達到落戶標準分。 二、申請材料 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的進滬就業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作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主體,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遞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學習成績評定表》,畢業研究生須在評定表中由研究生培養部門明確畢業生就讀的二級學科代碼和名稱),申請表可從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下載。 (二)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推薦表。 (三)填寫完整的就業協議書(如該協議書含有畢業生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將解除就業協議內容的,不予受理)。 (四)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按學期分列)。 (五)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六)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在其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各類獎項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領到有關證書的,須提供發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并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蓋章的復印件(驗原件)。 2.國際性和全國性競賽(含地方賽區)獲獎證書。 (七)用人單位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非法人企業須另提供以下材料(已連續3年獲準受理落戶申請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項材料):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注冊資金一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2012年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 3.上年度在職員工在滬社保繳納通知書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4.上年度在滬繳納營業稅稅單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八)其他材料: 1.畢業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支邊”、“支內”職工的,須提供: ⑴由父母當年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父母雙方或一方“支邊”、“支內”工作經歷證明; ⑶由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畢業生父母雙方戶口已遷入上海市的,須提供: ⑴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由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畢業生已婚且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滿一年的須提供: ⑴夫妻另一方上海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在本市創辦企業(不含股份制轉讓、后期補注入資金的創業企業)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就業協議,并須提交公司非零注冊驗資證明和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自主創業證》復印件。 5.畢業生在本人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專利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和實用新型專利證書),須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并須提供經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帶教導師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在2012年6月15日前,學校須出具當年本校所獲專利畢業生名單確認函(以高校校辦發文形式提交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單位認為確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關材料或有關說明。 三、申報流程 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用人單位人事工作人員帶好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相關高校、區縣、開發園區代理點進行現場申報。部分試點用人單位可在網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