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熱點導讀 人氣:0 日期: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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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非滬應屆生落戶條件有哪些呢?非滬應屆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無違法違紀記錄的,并取得相應的****和學位證書,可申請上海入戶,用人單位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遞交相關材料即可申請上海非滬應屆生落戶。下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上海非滬應屆生落戶條件 1、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直接錄用協議);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和行為; 3、應取得相應的****和學位證書。 上海非滬應屆生落戶材料 (一)填寫完整并簽字加蓋公章的《201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申請材料清單);申請表須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以下簡稱“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上填報后下載打印(申請材料清單將根據網上填報內容自動生成,須一并打印提交)。 (二)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201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含學習成績評定和學校推薦意見;表中所涉及學習成績等級以相應績點進行評定,學科(專業)代碼與學科(專業)名稱必須按照教育部相關學科(專業)目錄填寫,自設專業須填寫上級學科名稱和代碼;表格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上下載)。 (三)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推薦表。 (四)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協議書如含有“畢業生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將解除就業協議”內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按學期分列)。 (六)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1、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畢業生畢業學?;蚺囵B單位考點取得。所學專業屬體育學類(一級學科)和藝術學門類的畢業生可免于提交。 2、計算機等級考試應由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文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門類)專業本科畢業生須提供“一級”及以上證書,理工科(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專業學生須提供“二級”及以上證書。畢業研究生及藝術學門類、體育學類、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可免于提交。 (七)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在其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獎項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包括以下: 1、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領到有關證書的,須提供發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并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蓋章的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2、國際性、全國性競賽(含: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能汽車競賽等,以上獎項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獲獎證書。 (八)用人單位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非法人企業須另提供以下材料(已連續3年獲準受理落戶申請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項材料):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注冊資金一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2016年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原件(當年有效); 3、上年度在職員工在滬社保繳納通知書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4、上年度在滬繳納營業稅或增值稅稅單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九)畢業生在本人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發明專利證書,須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專利登記簿副本不受理),并須提供經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帶教導師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公示證明樣表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上下載),落戶申請人應為該專利首次申請時的發明人,不包含該專利首次申請后變更的發明人。 (十)在本市出資創辦企業(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補注入資金的創業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就業協議,在受理截止日前提出落戶申請,并須提交以下材料:(其中1、2、5項須在提交落戶申請材料時提交,3、4、6項可在2016年12月20日前補交)。 1、公司非零注冊驗資證明,公司注冊成立時間應于2016年5月31日前; 2、由畢業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創業情況報告》及2016年畢業生自主創業情況申報表(可在就業創業服務網下載); 3、2016年度內連續3個月所創辦企業為員工(包括畢業生本人)繳納社保單據復印件(驗原件),如畢業生本人因戶籍原因無法繳納社保的,須提供其本人未在滬繳納社保的證明; 4、2016年度內連續3個月所創辦企業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稅單復印件(驗原件)及經營往來發票復印件(驗原件); 5、所創辦企業營業場所情況的相關材料: ——如屬自購房,須提交自購房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如屬租房,須提交租賃房屋產權證和租房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6、所創辦企業營業場所繳納的公用事業費單據復印件(驗原件),包括水電、通信、物業賬單等。 (十一)其他材料: 1、畢業生父母因“支邊”“支內”戶口由上海市遷出的,須提供: ⑴由父母當年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邊”“支內”戶籍遷出上海的證明; ⑵父母雙方或一方“支邊”“支內”工作經歷證明; ⑶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畢業生父母雙方戶口已遷入上海市的,須提供: ⑴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⑵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畢業生已婚且配偶戶口為上海市常住戶口的,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之一: ⑴畢業生為博士畢業生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⑵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博士學歷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⑶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結婚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結婚不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碩士學位后戶籍進滬滿3年,驗原件)。 ⑷畢業生為碩士畢業生的,其戶籍在滬配偶為本科學歷且結婚滿5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⑸畢業生為本科或??飘厴I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博士學歷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⑹畢業生為本科或??飘厴I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碩士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結婚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結婚不滿3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獲得碩士學位后戶籍進滬滿3年,驗原件)。 ⑺畢業生為本科或??飘厴I生的,戶籍在滬配偶為本科學歷且結婚滿5年的,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或《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復印件(驗原件),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上海非滬應屆生落戶流程 一、受理經辦機構所屬(轄)用人單位落戶流程 1、各受理經辦機構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交《受理經辦機構基本情況及下屬(轄)用人單位登記表》(附件3)。 2、各受理經辦機構所屬(轄)用人單位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相應受理經辦機構。 3、各受理經辦機構所屬(轄)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人事工作專員帶好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至相應受理經辦機構進行現場申報。 4、各受理經辦機構確認相關網上填報信息和紙質材料一致,審核通過后,在網上提交相關申請信息并預約時間,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遞交紙質材料。 二、其他用人單位落戶流程 如用人單位無相對應受理經辦機構,可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上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按照預約時間攜相關紙質材料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申報。 上海非滬應屆生落戶積分標準 上海非滬應屆生落戶積分標準為7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