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辦事指南 人氣:0 日期:2023-01-06
免費提供最新落戶政策及一對一落戶上海方案
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非上海戶口的應屆本科生可以報考上海公務員,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上海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說明: 報考鄉鎮公務員職位的,須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正缺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員(含原人才類、就業類《上海市居住證》)。 外省市的社會人員除《招考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人持有《上海和清前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的人員(含原人才類、就業類《上海市居住證》)。 持有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截至2016年11月9日前核發),且具有本市戶籍(不含高校集體戶口),符合公務員招錄基本條件的人員方可報考。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軍人證》(截至2016年11月9日前核發),且具有本市戶籍(不含高校集體戶口)的人員,比照符合公務員招錄基本條件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身體條件要求執行。 應屆畢業生是指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本次報名畢業時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全日制普通喚清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在職學歷人員按社會人員條件報考。